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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新当选董事15人,实到15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黄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石琨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选举朱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

  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黄震(主任)、徐晓亮、石琨、陈毅杭、陈春林;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宋航(主任)、周文一(副主任)、孙岩、王鸿祥、陈春林;

  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叶乐磊(主任)、孙岩、芮勇、黄震、朱立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鸿祥(主任)、宋航、叶乐磊、徐晓亮、郝毓鸣。

  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由董事长提名聘任陈毅杭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王瑾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简历详见附件一)

  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四、由公司总裁提名聘任邹超先生、周波先生、茅向华先生、倪强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其中: 邹超先生兼任CFO。

  (简历详见附件一)

  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五、由董事长提名聘任张晓东先生、金莺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简历详见附件二)

  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附件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毅杭:男,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03年-2007年,任苏宁集团区域总经理。2007-2020年,任职万达集团,期间历任总部以及各地区商品管理和运营管理工作,并于2018年起任万达集团总裁助理兼东南/华南运营中心总经理。2020年4月获任金鹰商贸集团(HK3308)CEO,全面负责金鹰集团旗下购物中心,百货店以及7-11便利店等经营管理。2022年3月,加入豫园股份,任商业管理集团CEO;2023年7月,任豫园复悦生活产业集团CEO;2024年3月起兼任大豫园商业发展集团联席CEO。2024年9月2日起担任豫园股份执行总裁。2024年11月27日起兼任豫园商置事业群CEO、复地产发集团董事长;2025年10月1日起兼任大豫园商业发展集团董事长。

  王瑾:女,197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12.11-2013.12担任复星地产控股法务部高级法务总监;2014.1-2017.3担任复星地产控股法务部总经理;2017.4-2018.4担任复星集团法律事务部联席总经理、复星地产总裁助理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2.11-2018.5担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地产控股助理总裁兼法务部总经理;2018年5月4日起担任豫园股份副总裁。2024年12月31日起担任豫园股份董事会秘书。

  邹超:男,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FIPA),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FFA)。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历任毕马威(KPMG)审计助理经理。2011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担任世茂集团创新金融部负责人等职位。2015年3月加入复星集团,期间担任复星地产董事总经理、兼任复地集团总裁助理、CFO。2018年7月加入豫园股份,期间担任豫园股份副总裁、执行总裁、联席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2024年9月3日起至今担任豫园股份执行总裁,CFO。现任金徽酒董事、舍得酒业董事,Lanvin Group(NYSE:LANV)董事,德国TomTailor 集团监事会主席,上海钻石交易所董事。

  周波,男,1972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无党派人士。1996年7月至2002年11月在香港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担任外发部副经理;2004年1月至2007年12月在爱而泰可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2年3月在策源地产担任经理;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在复星地产控股养老产品线担任人事行政总监;2014年2月至2018年12月在上海豫园商旅文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担任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2021年12月起担任豫园股份执行总裁、CHO、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茅向华:男,196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于2002年起担任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复星蜂巢大中华区副董事长、大豫园商业发展集团联席董事长、豫园商置事业群联席CEO、复地产发集团联席董事长,同时为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副会长、建设协会规划与开发专委会的主任委员。在2017年荣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2020年荣获“上海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家”,2021年荣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2022年荣获“同济校友导师”称号。2024年7月起担任豫园股份执行总裁。

  倪强:男,1977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1年4月,其中2005年5月至2009年7月任上海福新面粉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2012年5月起,历任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豫园股份副总裁、执行总裁、总裁(轮值),大豫园商业发展集团董事长;复星蜂巢副董事长;舍得酒业董事长,其中2015年9月至2020年3月,兼任复星集团北京区域执行首席代表、复地集团北京区域总经理。现任上海市黄浦区人大代表,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特聘副会长。曾任共青团上海市委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国酒业协会特邀副理事长。曾获“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2024年1月起,担任复星集团副总裁、豫园股份副董事长。

  附件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晓东,男,1980年1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历任豫园股份法务部总监、高级总监、执行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现任豫园股份董秘办联席总经理。

  金莺,女,198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秘办专业高级总监。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下属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23,403,9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29%。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复地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28,13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09,720,6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91%。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1,625,051,000股,质押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7.44%。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告知函,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1. 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2.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复星高科技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0%股份,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17家企业持有公司59.81%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1.91%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17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2,890,000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5.93%,占公司总股本的3.67%,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34,484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43,201,000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14.24%,占公司总股本的 8.82%,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84,754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2、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38号上海外滩瑞吉酒店三楼文森特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黄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制定<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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