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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材料”)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对募投项目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用途、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9元,共计募集资金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的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一)“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玻纤”),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574.87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平安材料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同力玻纤变为公司、同力玻纤和平安材料,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平安材料提供借款不超过3,600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推进提供借款的进度。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二)新增实施主体及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6日

  3.注册资本:3,048.6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方丁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2753436079M

  6.住所: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26号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平安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绝缘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电池安全件及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平安材料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将与平安材料、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四、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用途及投资结构的原因及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约定,“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主要为在湖北省武汉市和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建设研发中心,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通城研发中心和武汉研发中心用途和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 调整通城研发中心用途及投资结构并改造现有办公楼,满足产研一体协同需求

  为强化产研一体协同,提升公司各生产制造厂区与技术研发中心部门的协同效率,提高产品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环节的联动速度,提高技术研发成果应用转化效率,公司基于目前多生产制造厂区的生产布局,现针对各个生产制造厂区生产产品的技术特性,拟按产品生产单元就近部署相关的工艺验证与研发测试环节,以进一步提升精益化生产水平、加快技术更新的反应速度及缩短公司产品研发周期,为公司持续创新和市场竞争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技术研发中心相关技术研发模块按生产制造厂区和产品品类就近部署后,为了提高募投项目的使用效率,加快“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公司计划将在建的通城研发中心研发大楼的内部空间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由原有单一研发用途调整为集技术研发、生产运营、营销服务和行政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公楼;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改造通城县现有办公楼用于研发用途,以匹配相关技术研发模块生产制造厂区和产品品类就近部署的需求。

  2. 调整武汉研发中心用途及投资结构,构建“双研发中心”战略布局需求

  为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公司正积极构建“双研发中心”战略布局。计划在“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原规划的武汉研发中心场地建设新研发大楼,开启创新发展的新篇章。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与重要科教基地,高校云集、人才荟萃。在此建设研发大楼,将极大便利公司吸引和汇聚高端技术人才,直接对接前沿学术思想和创新资源。未来,通城与武汉两地将形成高效协同、优势互补的研发体系:通城研发中心深耕产业化应用与工艺优化,武汉研发中心聚焦前瞻性技术探索与高端人才集聚。

  这一布局旨在深度融合本地制造优势与省会智力资源,打造更强劲的研发引擎,加速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市场竞争力提升注入核心驱动力。

  五、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投资结构的行为,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本次调整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实质变化。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 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对募投项目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用途和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平安材料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向平安材料借款事项具体工作。因“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所涉的通城、武汉研发中心研发大楼涉及部分用途变更,故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增“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对“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用途和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对“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用途和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5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4日8:30-17:3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37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拓宇

  联系电话:0715-4637899

  传真:0715-4351508

  电子邮箱:IR@pamica.com.cn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37400

  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1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59”,投票简称为“平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0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0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于2026年02月0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0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月15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材料”)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和投资结构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平安材料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向平安材料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2026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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