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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1日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健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金玺、王佩仪、刘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 3位独立董事、1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金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王佩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刘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钟水东、左英魁、朱智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 3位非独立董事、1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钟水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左英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朱智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金玺、王佩仪、刘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钟水东、左英魁、朱智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规定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玺先生,200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纽约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企业风险管理专业。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就职于鸿铭股份研发部,担任机械装配员;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就职于鸿铭股份研发部,担任研发工程师助理;2025年9月至今就职于鸿铭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5年10月至今就职于鸿铭数字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5年12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金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金玺先生为金健先生与蔡铁辉女士之子,金健先生与蔡铁辉女士系夫妻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晴女士为蔡铁辉女士胞兄蔡范虎之子蔡莎的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佩仪女士,199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2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市场营销中心国外销售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佩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江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5 月,就职于东莞市东城鸿铭纸品机械配件部,担任装配钳工;2002 年 6 月至 2006 年 7 月,就职于东莞东城捷达包装工艺厂,担任工务主管;2006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就职于鸿铭有限,担任技术研发中心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副总经理、技术研发中心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水东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2007年5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审计员;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员;2011年4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风控经理;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深圳白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风控总监;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长城招银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副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担任宁波亿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市心性赋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静心内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2年1月,担任深圳市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担任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海南元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水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朱智伟先生,中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兼任全国包装标准化委员会金属包装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包装标准化委员会委员。朱智伟先生1985年7月至1989年7月就读于广东机械学院(现广东工业大学),1989年8月至1999年10月就职于广东省包装总公司,历任科员、科长、部门负责人,2000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2005年至今任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秘书长。朱智伟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11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广州信联智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至2020年7月任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19年4月担任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中止上市申请,退出董事会);2016年12月至2021年9月担任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本人任职时间和公司董事会任期不同步,为方便公司合规,与会计独立董事同时辞职);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担任广东宝德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中止上市申请,退出董事会);2020年8月至2025年10月担任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担任广州信联智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左英魁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8 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9月至2004年3月任青岛奥林特外事翻译学院教师;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年3月至2011年2月任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广东卓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0年7月至2024年9月任东莞市晶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英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02月06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2月0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30日(星期五)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鸿铭股份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02月0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晴

  联系电话:0769-22187143

  联系传真:0769-22187699

  电子邮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5、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05”,投票简称为“鸿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同意选举夏永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夏永阳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夏永阳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1日

  附:夏永阳先生简历

  夏永阳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89 年7 月至1999 年10 月,自由职业;1999年11 月至2002 年12 月,就职于东莞市南风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 年1 月至2009 年12 月,就职于东莞市兴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10 年1 月至2011 年4 月,就职于苏州市蓝天膳食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11 年5 月至2016 年11 月,就职于鸿铭有限,担任市场营销中心国内销售部一部经理;2016 年12 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现任职工代表董事、市场营销中心国内销售部一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夏永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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