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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其中子议案《与杭州宏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子议案《与杭州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与杭州维斯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及《与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购销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6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表中“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的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执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时,若实际发生金额超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司将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表中“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的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杭州宏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杭州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杭州维斯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杭州宏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动物腹水经过纯化后用于抗原抗体的制备;向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快速诊断试剂卡以及分别接受其提供的劳务;向杭州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租房屋以及向其购买材料等产品;向杭州维斯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以上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第三方的价格基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和销售协议,对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1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a.与杭州宏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b.与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高飞、赵华芳、陆维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c.与杭州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高飞、赵华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d.与杭州维斯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高飞、赵华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1,046.2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此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高飞先生《关于提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85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现拟定于2026年2月6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因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尚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四)2026年1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高飞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高飞先生向董事会提议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将不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方案。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2、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24,202.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0,177.38万元,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245,863.5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4.71%、5.13%、8.13%。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公司以人民20,000万元(含)为上限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具有支付回购价款的能力。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8.03%,流动负债合计32,954.14万元,非流动负债合计1,113.74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董事会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回复公司问询,在回购期间均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高飞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6年1月16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作出的。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6日

  至2026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1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飞、陆维克、傅燕萍、杭州竞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群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赛达投资合伙企业等与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信函登记时间:截至2026年2月5日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6年2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571-5620786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

  传真:0571-56267856

  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6证券简称:奥泰生物公告编号:2026-00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1,046.2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5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1,278,093.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3,266,906.2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11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及超募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利息收入包括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益和募投账户的存储利息收益;

  注2: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利用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周期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产生了一定节余。其中,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金额相对较大,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公司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流程,引入了优质的资源和服务,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促使各方提供更具性价比的方案,从而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公司构建了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的工程项目建设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体系,对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从项目前期的规划预算,到中期的施工建设,再到后期的验收结算,每一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费用控制目标和严格的审批流程。同时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对费用支出进行实时跟踪与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费用偏差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费用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最后,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以及“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上述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1,046.2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此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以及“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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