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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选陈颖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陈颖琪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陈颖琪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书》。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陈颖琪女士的通知,陈颖琪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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