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用储存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393.69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鉴于以上情况,截止2026年1月20日,公司已将“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83,998,162.74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普通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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