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1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凡截至2026年1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9、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89号索菲亚发展中心大厦33楼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7人,代表公司股份455,567,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7.3048%(截至2026年1月16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63,047,164股)。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311,733,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3,047,164股)的32.3695%。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3、网络投票的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2人,代表股份143,834,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3,047,164股)的14.935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8日、2026年1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变更为<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0,263,036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8356%;反对5,253,46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1532%;弃权51,2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4,818,31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6.7790%;反对5,253,46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3.0934%;弃权51,2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27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182,50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54%;反对322,0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707%;弃权63,2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9,737,779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0400%;反对322,0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8025%;弃权63,2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57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113,80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04%;反对397,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72%;弃权56,6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2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9,669,079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8687%;反对397,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9902%;弃权56,6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41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卢润姿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会议主持人、与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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