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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2025年第4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1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咨询。

  基金列表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发行证券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现将本基金参与投资的关联方证券情况披露如下: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上述证券纳入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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