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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门设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部门设置,具体调整如下:

  1、风控合规部和法务部合并为法务风控部。

  2、数智产业研究院划归至厦门信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3、撤销数字化管理部、数智科技事业部,相关工作职能均由厦门信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承接。

  4、黑色金属事业部和有色金属事业部合并为供应链事业部。

  其他部门设置保持不变。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五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为公司二〇二五年度部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意公司与国贸控股签订《担保收费协议》,担保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90.26万元,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五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同意公司与国贸控股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国贸控股将为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20亿元。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2026年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二〇二五年度《担保收费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概述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五年度部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将与国贸控股签订《担保收费协议》,担保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90.26万元,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国贸控股持有公司40.3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事项提交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五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4名,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内,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达到209,690.2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注册资本:165,99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永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国贸控股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1995年8月成立。原名称为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国资产[2006]90号、厦国资产[2016]452号文通知,现已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贸控股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449.15亿元,净资产1,047.07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4,765.04亿元,净利润0.47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835.86亿元,净资产1,069.91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076.17亿元,净利润0.99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国贸控股持有公司40.3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国贸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贸控股为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的部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计收担保费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二〇二五年度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将按照该业务类型的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发展,国贸控股对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增强了公司的对外融资能力,保障公司资金顺畅运转,为此公司支付相应担保费用是合理的。二〇二五年度公司应支付予国贸控股的担保费用为人民币990.26万元,计入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财务费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有效期为3年,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37号公告。年初至披露日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

  除本次关联交易和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0.12亿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0.12亿元,未超过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86号公告)。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五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国贸控股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五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国贸控股将为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20亿元。

  国贸控股持有公司40.3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事项提交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4名,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包括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内,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达到209,690.2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注册资本:165,99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永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国贸控股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1995年8月成立。原名称为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国资产[2006]90号、厦国资产[2016]452号文通知,现已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贸控股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449.15亿元,净资产1,047.07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4,765.04亿元,净利润0.47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835.86亿元,净资产1,069.91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076.17亿元,净利润0.99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国贸控股持有公司40.3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国贸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国贸控股向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20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息收取标准参照市场利率,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国资控股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国贸控股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20亿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情况计算相应借款费用,因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将计入公司的财务费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有效期为3年,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37号公告。年初至披露日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

  除本次关联交易和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0.12亿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0.12亿元,未超过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86号公告)。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国贸控股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并收取相应的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情况,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1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2月03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6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1、2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6年2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1”,投票简称为“信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2月10日召开的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14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达诺”)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9个月。

  2、公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1个月。

  3、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已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商”)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4、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邦通商”)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申请4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嘉金”)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6、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7、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康顺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康顺”)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8、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信达康顺向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0年。

  9、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北京”)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0、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成都”)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1、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昆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昆明”)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1,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2、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上海”)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3、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深圳”)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4、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重庆”)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1,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1日

  注册地:FLAT/RM C 32/F LIPPO CENTRE TOWER 1 89 QUEENSWAY HK

  法定代表人:林志超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380.15万美元,负债总额174.68万美元,净资产5,205.47万美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4,896.17万美元,利润总额121.82万美元,净利润101.72万美元。截至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9,711.59万美元,负债总额14,393.17万美元,净资产5,318.42万美元;2025年1月-9月,营业收入42,744.92万美元,利润总额135.27万美元,净利润112.95万美元。香港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守辉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标签及其周边设备、软件产品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06,378.41万元,负债总额69,220.93万元,净资产37,157.4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1,076.79万元,利润总额3,813.74万元,净利润3,498.0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4,931.82万元,负债总额45,656.80万元,净资产39,275.03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5,157.74万元,利润总额2,417.48万元,净利润2,117.54万元。信达物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信达通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3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88号保税市场大厦第一层129-1单元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车销售;销售代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991.10万元,负债总额7,943.37万元,净资产2,047.7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8,942.18万元,利润总额796.92万元,净利润598.05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1,210.19万元,负债总额18,816.60万元,净资产2,393.5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3,607.64万元,利润总额502.54万元,净利润375.87万元。信达通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7月6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兴二路57号

  法定代表人:陈璐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租赁;成品油零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277.56万元,负债总额3,967.15万元,净资产-689.5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317.15万元,利润总额225.46万元,净利润3.5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275.25万元,负债总额5,596.63万元,净资产-1,321.3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7,738.40万元,利润总额-774.53万元,净利润-631.79万元。大邦通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5日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园田顶80号6号楼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548.24万元,负债总额3,158.26万元,净资产1,389.9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9,833.68万元,利润总额233.33万元,净利润174.65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802.69万元,负债总额3,251.13万元,净资产1,551.5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5,666.05万元,利润总额217.60万元,净利润161.57万元。信达嘉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销;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林彩凤持有该公司3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3,740.63万元,负债总额24,743.46万元,净资产8,997.1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6,840.49万元,利润总额484.44万元,净利润392.64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6,872.12万元,负债总额17,649.02万元,净资产9,223.1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5,653.35万元,利润总额313.57万元,净利润225.92万元。信达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厦门信达康顺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5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1213-3号

  法定代表人:陆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销售代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二手车经销;电子元器件批发;电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60%股权,厦门联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995.59万元,负债总额2,974.15万元,净资产21.4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3,670.77万元,利润总额-977.47万元,净利润-974.49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972.54万元,负债总额4,234.49万元,净资产-261.9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069.07万元,利润总额-277.08万元,净利润-283.38万元。信达康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保利汽车(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5月8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北路临16号-1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充电桩销售;洗车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234.45万元,负债总额6,213.40万元,净资产-1,978.9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3,033.16万元,利润总额6.74万元,净利润430.9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584.39万元,负债总额5,294.70万元,净资产-1,710.3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784.37万元,利润总额221.96万元,净利润268.64万元。保利北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保利汽车(成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日

  注册地: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办事处皇经楼路296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润滑油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166.51万元,负债总额5,752.96万元,净资产3,413.5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8,370.38万元,利润总额69.67万元,净利润105.3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974.90万元,负债总额3,532.58万元,净资产3,442.32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863.20万元,利润总额39.44万元,净利润28.77万元。保利成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保利汽车(昆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6日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前卫西路东段3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697.04万元,负债总额5,674.77万元,净资产-977.7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869.85万元,利润总额-419.30万元,净利润-19.3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399.29万元,负债总额4,544.94万元,净资产-1,145.6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798.46万元,利润总额-198.85万元,净利润-167.92万元。保利昆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保利汽车(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日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华翔路299号第1幢101-1室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二手车经销,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润滑油、润滑脂,汽车租赁,商务咨询,废旧物资回收(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机动车维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428.80万元,负债总额8,985.08万元,净资产443.7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6,267.95万元,利润总额305.85万元,净利润530.85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125.54万元,负债总额6,611.62万元,净资产513.92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1,691.72万元,利润总额81.57万元,净利润70.20万元。保利上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保利汽车(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0日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安乐社区深南大道11041号嘉进隆前海汽车城B04栋1层-4层、B03-2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项目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二手车销售业务;汽车展示;汽车租赁;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润滑脂;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租赁;经营售电业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486.41万元,负债总额3,432.53万元,净资产1,053.8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3,641.04万元,利润总额-647.19万元,净利润-183.37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894.90万元,负债总额2,294.97万元,净资产599.93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546.56万元,利润总额-442.63万元,净利润-453.95万元。保利深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保利汽车(重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9日

  注册地: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号附5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润滑脂、日用百货、服装;货物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汽车清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汽车信息咨询;二手车经纪。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567.39万元,负债总额10,363.11万元,净资产-3,795.7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315.79万元,利润总额-457.00万元,净利润67.4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577.85万元,负债总额9,642.94万元,净资产-4,065.0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691.05万元,利润总额-271.31万元,净利润-269.37万元。保利重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注: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香港信达诺、信达物联、信达通商、大邦通商、信达嘉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保利北京、保利成都、保利昆明、保利上海、保利深圳、保利重庆系保利汽车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通宝、信达康顺通过其他股东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议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其中,2025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折合人民币470,295.5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8.37%,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549,704.46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折合人民币608,395.5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37%。

  上述担保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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