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J栋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9日
至2026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4.01、议案4.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2月3日9:00-12:00;14: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S3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S3幢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2-80168808
电子邮件:ir@maxonesemi.com
邮编:215127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强一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一”),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前述项目实施。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南通强一无需向公司支付利息。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8.9882万股,发行价格85.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055,059.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593,25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6,461,807.97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83号)审验确认。公司及南通强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强一,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前述项目实施,资金来源系募集资金。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南通强一无需向公司支付利息。
本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南通强一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 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南通强一2024年度、2025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强一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南通强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六、 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南通强一已与保荐人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提供借款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提供借款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强一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一”)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投资总额将由150,000.00万元增加至291,018.5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8.9882万股,发行价格85.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055,059.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593,25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6,461,807.97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83号)审验确认。公司及南通强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一)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增加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在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下游客户需求升级、行业技术迭代以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原有建设方案及投资结构进行了动态复核。经审慎评估,原规划的内部投资结构已难以充分匹配当前项目实施阶段及未来产能与技术发展需求。为保障项目高标准建设及长期稳定运行,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在厂房建设投入和核心自动化设备投入两个方面均相应增加投资,具体原因如下:
(1)客户需求升级推动生产环境与制造体系同步提升
随着高端存储、算力芯片等领域对测试精度和可靠性要求不断提高,下游客户对探针卡产品在一致性、稳定性、批量交付能力及可追溯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标准。相应地,客户对生产制造环节的自动化水平、生产过程稳定性及质量控制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结合客户最新技术规范和验厂要求,对整体制造体系进行了系统评估,认为仅依赖原规划的人工及半自动生产模式,已难以满足未来高端产品规模化交付需求,亟需在制造模式层面进行升级。
(2)生产线由半自动向全自动升级,显著推高设备投入强度
基于对产品品质稳定性、生产一致性及运营效率的综合考量,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原规划的手动及半自动生产线方案进行了系统性升级,拟建设以全自动化生产设备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体系。
相较原半自动设备,全自动探针卡制造机台在精度控制、稳定性、集成度及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均显著提升,但对应的设备单价、系统集成成本及配套调试投入也明显增加。同时,为匹配全自动生产线连续运行及高效流转需求,公司同步引入AMHS天车系统、AMR智能物流系统等自动化物料搬运设施,用于实现晶圆、载具及关键工序间的无人化流转。上述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的投资规模显著高于原规划的半自动机台方案,客观上推高了项目设备投资需求。
(3)自动化升级对厂房结构与配套条件提出更高要求
全自动生产线及智能物流系统的引入,对厂房在空间布局、层高承载、结构强度、电力容量、洁净环境、信息化接口及安全冗余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障自动化设备稳定运行及系统集成效果,公司需在原有规划基础上,对厂房结构、机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进行同步强化建设。
因此,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仅体现为设备投入增加,也体现在厂房建设及配套工程投入的相应提升,二者相互匹配、协同实施,属于项目整体制造能力升级的必要组成部分。
(4)坚持高标准建设,提升长期投资效率与项目综合回报
探针卡产品属于高端芯片测试关键部件,其性能稳定性与一致性高度依赖制造体系的整体水平。公司坚持“高标准建设、一次性到位”的原则,在项目建设阶段即同步匹配未来产品升级及产能扩展需求,避免因初期投入不足而在后续运营阶段频繁进行技术改造或重复投资。
通过本次在厂房及自动化设备两方面同步增加投入,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有利于从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提升建设质量、运行效率及投资回报的稳定性。
(二)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结合公司项目研发的实际情况与战略发展需求,对部分研发材料或产品课题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在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原规划的研发方向和项目内容进行了系统性复核与论证。基于研发资源配置效率、技术路线成熟度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因素,公司对部分原规划研发项目进行了整合、合并或取消,并相应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上述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部分原规划项目与公司当前技术主线的协同性不足
原项目规划中包含Micro LED Probe Unit、陶瓷卡盘等研发方向,该等项目在技术路径和应用场景上具有一定前瞻性,但与公司当前以探针卡为核心主业的技术主线相比,存在以下客观情况:
● 技术应用场景相对分散,与探针卡核心产品的直接协同程度有限;
● 研发周期较长、工程化和量产导入不确定性较高;
● 短期内难以形成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直接支撑。
在项目实施论证过程中,公司认为继续同步推进上述方向,可能分散苏州总部有限的研发资源,降低整体研发投入效率。因此,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决定取消相关项目,将苏州总部研发资源集中于与探针卡主业关联度更高、工程化路径更清晰的方向。
(2)部分研发方向被更高层级或更系统性的项目所覆盖和替代
在本次调整中,原规划中的部分研发项目并非简单终止,而是被更高技术目标、更系统性的平台项目所吸收或覆盖,例如:
原“45μm Fine Pitch 2D MEMS垂直探针卡的研究与开发”,调整并整合为“垂直MEMS探针卡性能提升研究”,研发重点由单一Pitch指标转向高Pin Count、大面积植针和长期稳定性等更具工程价值的方向;
原“50μm Pitch DRAM探针卡的研究与开发”,调整升级为“超高针数、超小Pitch 2.5D MEMS探针卡的开发”,以更好匹配未来DRAM/HBM测试需求;
原“陶瓷封装基板的研究与开发”,调整为“用于存储探针卡的12inch空间转接陶瓷基板产品开发”,研发方向更加聚焦于探针卡系统关键部件。
上述调整体现的是研发目标从单点技术验证向系统性、平台化能力建设演进,并未削弱研发投入,而是通过项目整合提升研发工作的系统性和聚焦度。
(3)部分项目在当前阶段技术成熟度与实施条件不足
原规划中的个别研发项目(如玻璃基板相关项目)在当前阶段仍处于技术路径尚未完全收敛、关键工艺窗口不明确的状态,研发投入强度高、验证周期长,对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资源形成较大占用。
结合公司当前研发重点和阶段性目标,公司认为在现阶段优先推进与探针卡主业紧密相关、具备明确工程化路径和市场需求的项目,更有利于提升研发成果转化效率。因此,对上述技术成熟度不足、短期内难以形成稳定成果的项目予以取消或暂缓推进。
(4)研发资源向核心技术与关键材料方向集中配置
在本次调整后,研发资源将重点投向以下方向:
● 垂直MEMS探针卡在高Pin Count、小Pitch、大植针面积等技术方向的性能提升;
● 面向DRAM/HBM的超高针数MEMS探针卡技术;
● 多通道薄膜探针卡及高速测试能力提升;
● MEMS-CIS探针卡的工程化与量产导入;
● 探针卡关键原材料及核心部件(贵金属电镀液、LTCC生瓷片、银浆、空间转接基板等)的协同研发。
上述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一致,技术路径清晰,具备较强的工程化和产业化基础,有利于提升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整体研发效率和投入产出比。
四、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基本情况
(一)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
单位:万元
(二)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结合下游客户需求升级、行业技术迭代、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研发资源配置效率、技术路线成熟度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和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项目投资总额将由150,000.00万元增加至291,018.50万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强一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一”)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7,620,091.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45,943.0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8.9882万股,发行价格85.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055,059.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593,25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6,461,807.97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83号)审验确认。公司及南通强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为229,593,251.41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立信会计师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52号)。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南通强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7,620,091.41元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5,645,943.0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22日出具了《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5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2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南通强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南通强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立信2024年度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主要行业涉及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收到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震东,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来伊份、岩山科技等9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骏,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本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钱致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均为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以协议为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强一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一”)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8.9882万股,发行价格85.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055,059.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593,25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6,461,807.97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83号)审验确认。公司及南通强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公司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2、 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项目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3、 支出涉及到购买海外设备、材料等费用,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先通过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此外,涉及海关、税务、进口增值税等支出仅能使用特定的扣款账户统一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无法作为扣款账户,公司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
4、 募投项目涉及部分零星开支和人员报销,较为繁琐且细碎,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财务部组织建立明细台账,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提交置换申请流程,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并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
3、保荐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南通强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南通强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南通强一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及南通强一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 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南通强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南通强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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