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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2、 董事会秘书戴斐先生列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特别分红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2、 按照规定,议案1采取了分段表决方式。

  3、 议案2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兴辉、李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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