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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8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元(含税)。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9.465元/股调整为19.305元/股。

  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文礼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计1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B+”、“B”、“C”或“D”,作废其对应考核年度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440股。以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过往归属登记期间自愿放弃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其对应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625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文礼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数量为20.3310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文礼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四)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马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6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红外热成像终端产品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4,621.94 万元,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4,621.9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注:1、上表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括“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基于合同总额及截至目前已支付金额的估计值,实际支付金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2、上表中“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已签 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3、上述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4、上表中各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适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的“红外热成像终端产品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621.9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完成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后续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待支付合同款项中,实际支付金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如专户保留的资金低于最终结算金额,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如全部款项支付完成后,该专户仍有节余,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后,公司将及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综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 月 23 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6-004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7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8)。

  (四)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五)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

  (十一)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二)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三)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计1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B+”、“B”、“C”或“D”,作废其对应考核年度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440股。以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过往归属登记期间自愿放弃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其对应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625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7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马宏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026年1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关联交易金额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鉴于公司副总经理陈高鹏先生于2025年3月27日起不再担任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 公司自2026年3月28日起将不再认定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注2: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一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宏先生为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6,562.89万元,总资产 41,224.87万元,净资产24,820.39万元,净利润4,952.77万元。

  (二)关联方二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鉴于北京智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是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宏先生为烟台奇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北京智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822.04万元,总资产15,393.98万元,净资产3,131.62万元,净利润-1,562.46万元。

  (三)关联方三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宏先生为上海觉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海觉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168.18万元,总资产8,807.68万元,净资产8,262.35万元,净利润458.32万元。

  (四)关联方四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陈高鹏先生于2025年3月27日起不再担任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截止本公告日,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自2026年3月28日起将不再认定睿成创新(成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782.21万元,总资产 727.34万元,净资产428.12万元,净利润463.27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和设备、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 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9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0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3,103.94万元左右,同比增加93%左右。

  2、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1,0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9,984.77万元左右,同比增加98%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0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3,103.94万元左右,同比增加93%左右。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1,0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9,984.77万元左右,同比增加98%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896.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015.23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新产品开发力度,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规模,保持订单充足和及时生产交付。全年营业收入突破60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显著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6-005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331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4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4,500万股的1.22%。其中,首次授予43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授予10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预留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9.305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09人;预留授予34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告所载之主营业务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B、C、D六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7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5)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陈文礼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数量为20.3310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5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7月15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7年1月1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共计27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归属20.331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1年7月15日

  (二)归属数量:20.3310万股

  (三)归属人数:27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9.305元/股(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9.465元/股调整为19.305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0.331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文礼先生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均已成就。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由19.465元/股调整为19.30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7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8)。

  (四)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五)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

  (十一)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二)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三)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

  根据公司已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9.465-0.08-0.08=19.305元/股。

  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19.465元/股调整为19.30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465元/股调整为19.305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系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规定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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