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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2月22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及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旭东、陈兴方、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日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现将股份过户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项事项均按照既定节奏有序推进中,与前期披露的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权益变动涉及的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的决定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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