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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三)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9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韩猛以公司未办理相关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为由,起诉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的相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其后,公司和韩猛均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74民终1586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沪74民终1586号),上海金融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93,877元,由上诉人韩猛负担9,672元,上诉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84,20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5)沪74民终1586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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