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李纳川、何九如、赵骐及独立董事李臻、张欣荣、姚承骧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纳川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3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期授信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上述授信额度金额的担保抵押物,抵押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2,5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于2021年向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款主合同”)。近日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并拟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在经补充协议对借款主合同作出补充及修订的调整后,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延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额度占总债务的49.9%),并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9,84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含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合并体系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腾讯”)在游戏研发及运营、美术外包、支付结算、服务器租赁等方面进行业务合作,预计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49,312.82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李纳川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交易内容概述如下:
1、公司向腾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1)游戏授权合作
公司子公司将多款游戏软件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使用,公司子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取许可费和/或运营分成费。
(2)受托研发收入
公司子公司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游戏研发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3)美术外包收入
公司子公司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游戏素材创作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4)市场营销服务
公司子公司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效果广告投放、优化及相关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5)商品和服务收入
公司子公司向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提供商品及算力综合服务。
(6)游戏改编权授权收入
公司授予腾讯体系公司著作权,行使游戏改编权及游戏联动权,以此改编制作游戏作品、将其植入其他IP的游戏、以及与其他IP游戏进行市场推广合作等,公司根据业务协议收取授权收入。
(7)影视剧投资
公司子公司投资入股电视剧的投资拍摄,并按照投资比例,从发行方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处结算发行收入分成。
2、腾讯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1)游戏渠道服务
公司子公司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的游戏平台上发行多款游戏产品,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支付相应渠道费用。
(2)游戏改编权授权
公司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获得小说作品的著作权授权,以此改编制作游戏作品,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费用。
(3)游戏推广服务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利用自身平台和技术等资源,为公司提供定制化服务,对公司开发制作的游戏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推广及相关服务费用。
(4)IDC/CDN/云服务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由计算与网络、存储于CDN、云数据库、云安全等各种产品和服务组成的系统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费用。
(5)支付服务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为公司提供与玩家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费用。
(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
公司拟与腾讯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1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等级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票务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艺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表演,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制作、复制、发行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出版物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0年2月24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发、批发;玩具设计开发;玩具的批发与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与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游戏游艺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许经营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三类医疗器械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晓楠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8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320-4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版权代理服务;版权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阅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浩剑
注册资本:2,2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5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2栋(南塔)L2001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4日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5-004-B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文化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版权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忠怀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2月5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C区201室
经营范围:电影发行,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演出经纪,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104,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9号楼4层1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游戏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专利代理;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八)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奚丹
注册资本:2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0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网络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科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交易各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关联方的游戏授权运营、游戏联合运营、市场推广营销、平台推广服务、服务器租赁、游戏推广服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按照业务需求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的重要游戏发行合作伙伴之一为腾讯平台,通过与腾讯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合作,有助于公司拓展市场和挖掘客户。双方立足于各自的优势领域,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日常经营所需,更好地保证汽车零部件板块的业务拓展,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华通车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3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期授信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拟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以下合称为“担保合同”),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上述授信额度金额的担保抵押物,抵押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2,5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信贷业务及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4、法定代表人:胡辉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华通车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通车业100%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512,472,556.18元,负债总额为 424,494,646.31元,预计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87,977,909.87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2,980,886.62元,利润总额为7,535,530.20元,净利润为7,535,530.20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0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1,549,279,633.68元,负债总额为470,303,915.46 元,预计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78,975,718.22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2,207,376.35元,利润总额为-26,934,125.76元,净利润为-26,934,125.7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华通车业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最新信用等级:无。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担保人(乙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担保金额
担保本金最高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二)不动产抵押担保
1、担保方式
不动产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对应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
担保债权最高不超过52,5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
被担保之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5、不动产抵押担保标的资产概况
(1)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0号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2)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华通车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汽车零部件板块正常运作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华通车业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虽华通车业未提供反担保,但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09,765.92万元。截至本担保议案上会日统计,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6,259.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7,023.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6%。
近期公司为参股公司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部分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
同比例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及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款主合同”),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贷款期限: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并由公司为普珑信息上述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2年6月就上述贷款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及于后续签署了相应保证金质押合同等(以下合称“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及2022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根据普珑信息和上述银团签订的借款主合同的还款计划,并购贷银团要求普珑信息于1月21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9,500万元。虽然普珑信息的上海数据中心已于2024年度实现盈利且盈利能力稳步提升,但为保障上海数据中心稳定的运营能力和持续的业务发展,当前普珑信息无足额流动资金偿还本次应偿还的并购贷款金额。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的,公司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由公司按49.9%的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40.50万元;同步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 )作为间接持有普珑信息50.1%股权比例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59.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普洛斯方均已按照借款主合同及相应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同时,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并拟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在经补充协议对借款主合同作出补充及修订的调整后,公司将继续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延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额度占总债务的49.9%),并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9,84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含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147室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53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机电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云软件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大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在有限合伙基金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LongRui Limited(以下简称“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50.10%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普珑信息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8,443,173,246.75元,负债总额为3,826,666,908.59元(其中银行贷款为3,826,596,908.59元,流动负债为3,826,666,908.5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616,506,338.16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182,413,998.80元,净利润为-182,413,998.80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8,399,999,972.70元,负债总额为3,925,957,075.24元(其中银行贷款为3,745,507,075.24元,流动负债为3,925,975,075.2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474,042,897.46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142,463,440.70元,净利润为-142,463,440.7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普珑信息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经查询,普珑信息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2021年7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的银团向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总额40亿元的并购银团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为担保普珑信息主债务的履行,公司于2022年6月为普珑信息在主借款主合同项下49.9%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为普珑信息担保的债务本金为199,600万元,并按持股比例提供银行存款保证金质押担保。普珑信息本次向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主借款合同作出补充及修订的调整后,公司在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及责任继续维持,同时结合最新的还款进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债权人: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组建的银团(银团后续可能引入其他金融机构承接贷款份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及银行存款保证金质押担保;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借款合同(含补充协议)项下债务或垫款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及担保范围:主借款合同项下本次延期贷款债务本金的49.9%(即人民币187,624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5、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持有平台基金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按照50.1%的比例承担同等条件的担保;考虑到公司通过持有平台基金49.9%的权益份额而间接持有普珑信息的股权权益,受限于该间接持股安排及相关主体就权利义务的约定,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就被担保方的股权收益分配可能会不足49.9%,即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可能提供了高于其实际持有权益的担保比例;
6、银行存款保证金担保情况:按间接持股比例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9,840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
7、普珑信息未提供反担保。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同意为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系考虑到其经营建设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助力推进数据中心项目的整体发展。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持有平台基金49.9%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普珑信息100%的股权,持有平台基金50.1%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按照50.1%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行为公平对等。被担保人项下的数据中心项目运营稳健、持续盈利,公司为其担保符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财务按极端情况测算上述担保责任,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生产经营能力,风险可控。本次延期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普珑信息的延期贷款继续提供担保。
五、累计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09,765.92万元。截至本担保议案上会日统计,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6,259.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7,023.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6%。
公司为普珑信息履行部分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4、提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2月5日9: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6年2月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公司股东会报名系统,上传现场参会登记资料,公司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审核确认。
因会议场地限制,请股东提前通过上述方式报名,逾期无效。
https://eseb.cn/1v8WnZd65tC
登记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陈震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传真:021-50818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
邮编:200120
电子邮箱:chenzhen.michael@digiloong.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02
2、 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至2026年2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部分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履行担保责任情况概述
(一)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及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借款主合同”),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普珑信息提供了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贷款期限: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公司于2022年6月就上述贷款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及于后续签署了相应保证金质押合同等(以下合称“担保合同”), 担保范围为借款主合同项下49.9%的债务,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及2022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84)。
(二)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根据普珑信息和上述银团签订的借款主合同的还款计划,并购贷银团要求普珑信息于1月21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9,500万元。虽然普珑信息的上海数据中心已于2024年度实现盈利且盈利能力稳步提升,但为保障上海数据中心稳定的运营能力和持续的业务发展,当前普珑信息无足额流动资金偿还本次应偿还的并购贷款金额。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的,公司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由公司按49.9%的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40.50万元;同步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 )作为间接持有普珑信息50.1%股权比例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代为偿还其中的4,759.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普洛斯方均已按照借款主合同及相应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担保责任。
(三)并购贷款后续安排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普珑信息向上述银团申请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自提款日起84个月止(即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2日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及责任可继续维持,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含本次延期的补充协议)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的贷款延期继续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2026-00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147室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53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机电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云软件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大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在有限合伙基金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LongRui Limited(以下简称“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50.10%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普珑信息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8,443,173,246.75元,负债总额为3,826,666,908.59元(其中银行贷款为3,826,596,908.59元,流动负债为3,826,666,908.5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616,506,338.16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182,413,998.80元,净利润为-182,413,998.80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8,399,999,972.70元,负债总额为3,925,957,075.24元(其中银行贷款为3,745,507,075.24元,流动负债为3,925,975,075.2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4,474,042,897.46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142,463,440.70元,净利润为-142,463,440.7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普珑信息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经查询,普珑信息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目前资金流动性良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不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生产经营能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本次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可据此向普珑信息进行追偿。普珑信息承诺最晚于2028年7月22日之前偿还因本次履行担保形成的债权,公司将就该等债权参考市场利率计息,要求普珑信息下属公司提供足够的增信措施,推动普珑信息加强主营业务的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增收能力、优化财务规划、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上海数据中心提升经营业绩,督促普珑信息清偿上述款项。
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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