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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他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2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工作。该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102.3396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071.566万股增加至40,173.905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71.56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173.905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导致相关章节序号、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三、 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修订的制度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6-004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1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11日

  至2026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制度已于202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二)登记地点: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传真:010-83030089

  联系电话:010-83030086

  邮箱:ir@numems.com

  联系人:林明、东秋月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6-002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47,63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95.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435.9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35,435.90万元。公司拟使用10,6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

  ● 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21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26.7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7,63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95.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435.9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35,435.9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258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和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为2025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35,435.90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 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1%。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6-003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供应商S就相关流片项目签署《技术服务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关联方供应商S签署两份《技术服务合同》,拟向供应商S就相关产品流片项目采购技术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7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供应商S签订的采购货物/服务合同合计为70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议案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 供应商S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进行豁免披露。

  (二) 关联关系说明

  供应商S为公司离任监事吕东锋担任总经理的公司,公司于2025年9月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取消监事会的相关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方,据此公司与供应商S构成关联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向关联方购买技术服务。主要内容为:公司委托供应商S就相关产品提供流片服务。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供应商S(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甲方委托乙方就相关流片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分别为500万元和200万元。

  3.支付方式: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向乙方支付费用。

  4.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供应商S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

  八、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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