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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会议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6日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0人,代表股份221,675,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3,212,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3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9人,代表股份38,463,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8人,代表股份9,963,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8人,代表股份9,963,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044,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3%;反对5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4%;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2,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657%;反对5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58%;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6%。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慧和韩叙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议,并为本次股东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次“金威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6日14:00开始。

  2. 债权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计2人,代表“金威转债”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张数659,553张,代表的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65,955,300元,占“金威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5.1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553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0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慧和韩叙到会见证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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