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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更好满足公司前瞻性技术研发需求,同意公司新增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作为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靖江先捷航空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先捷”)项目建设及相关设备投资资金需求,靖江先捷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8,000万元的授信贷款,用于靖江先捷航空零部件制造项目(一期)的建设。公司拟为靖江先捷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及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和/或由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等方式为靖江先捷提供增信措施。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靖江先捷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项目贷款偿还完毕之日止。公司为靖江先捷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起人股东连云港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拟新增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考核评价标准、绩效薪酬止付追索机制等内容,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精科”)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作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调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595,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217,55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224,342.9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6日出具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483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决定增加先锋精科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新增江苏省靖江市作为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将“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以及靖江市靖城镇柏一村、旺桥村(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21号-1)变更为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以及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太路1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9号;将“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和“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4号库、5号库的租赁厂房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实施方式由使用自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自建厂房及租赁厂房。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如下:

  1、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

  

  2、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

  

  3、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更好满足公司前瞻性技术研发需求,公司拟增加租赁厂房(即靖江先捷航空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的厂房)的部分区域作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调整完成后,“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同时,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23年3月,期间随着客户需求升级、技术研发的深入,公司原定计划购买的研发试验、工艺设备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因此,在不改变项目投向和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减“建筑工程费用”金额725万元、调减“建筑工程其他费用”金额87.50万元,调增“研发设备投入”金额812.5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经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仍为7,465.2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514.29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自筹资金补足。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产业化进度、保障募投项目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新增募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市场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和资金使用安排。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要求,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本次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先锋精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先锋精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1月27日,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因公司发起人股东连云港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拟新增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考核评价标准、绩效薪酬止付追索机制等内容,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

  如仅因增加、删除部分条款而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化未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中对比展示。除此之外,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第二十条原为: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50,000,000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一元。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由靖江先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共 27 名,各发起人名称、国别、证件编号、各自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现修改为: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50,000,000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一元。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由靖江先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共 27 名,各发起人名称、国别、证件编号、各自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修订如下: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靖江先捷航空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先捷”)项目建设及相关设备投资资金需求,靖江先捷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授信贷款,用于靖江先捷航空零部件制造项目(一期)的建设。公司拟为靖江先捷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及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和/或由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等方式为靖江先捷提供增信措施。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靖江先捷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项目贷款偿还完毕之日止。公司为靖江先捷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有关事项。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靖江先捷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拟为靖江先捷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系出于靖江先捷航空零部件制造项目(一期)的建设及相关设备投资需要。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板块、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是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靖江先捷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财务情况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被担保方不存在较大偿债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本次为靖江先捷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基于靖江先捷航空零部件制造项目(一期)的建设及相关设备投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等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该等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先锋精科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15.21万元(担保总额指担保实际发生余额本金之和,不含本次新增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6%,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靖江先捷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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