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0个月内。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2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1,030,049股的比例约为0.035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8.00元/股,最低价为235.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0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5,738股,占公司总股本141,030,049股的比例为0.72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4.27元/股,最低价为231.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5.1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8)。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5年12月9日数据。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5,738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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