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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2.22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济宁宁华对公司及子公司提起的诉讼,与2024年8月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提起的债权代位权诉讼为同一业务产生的事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通信”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设备”)于近日收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相关信息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济宁高新宁华大数据有限公司

  被告一: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理机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诉讼理由

  2023年12月,超讯设备与济宁高新宁华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宁华”)签订《销售合同》,约定济宁宁华向超讯设备采购英伟达H800 GPU模组,含税价款4.72亿元;合同签订后,济宁宁华向超讯设备支付2.36亿元预付款。截至本诉讼提起之日,超讯设备累计向济宁宁华交付英伟达H800 GPU模组等货物对应预付款61,590,450元。因双方目前在合同执行上存在分歧,济宁宁华就尚未供货部分的预付款174,359,550元及相应违约金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因公司为超讯设备单一股东,其要求公司对超讯设备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济宁宁华与超讯设备签订的合同;

  2、请求判令超讯设备返还原告已支付预付款174,359,550元;

  3、判令超讯设备向济宁宁华支付违约金47,190,000元;

  4、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济宁宁华为维护合法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超讯设备承担;

  5、判令超讯通信对上述第2、3、4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济宁宁华对公司及子公司提起的诉讼,与2024年8月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提起的债权代位权诉讼为同一业务产生的事件,具体可查阅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推动与济宁宁华、浪潮软件集团,以及公司上游供应商四方之间的沟通,妥善处理交易纠纷。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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