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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79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之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 承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

  2、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 贷款用途:仅限用于回购公司股票之用。

  4、 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1年。

  三、其他事项

  公司收到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信银行将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借贷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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