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3月4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
7、股东会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0776966
联系传真:0573-87279999
联系邮箱:walrus@walrusfloor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邮编:314400
联系人:沈哲航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1”,投票简称为“海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褚国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褚国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辞职后,褚国弟先生将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褚国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褚国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褚国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褚国弟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褚国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向褚国弟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朱雯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待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朱雯婷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调整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朱雯婷女士、黄少明先生、王雅琴女士,其中朱雯婷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少明先生、朱雯婷女士、王宇超先生,其中黄少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朱雯婷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独立董事候选人朱雯婷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朱雯婷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正在参加独立董事培训。本次补选朱雯婷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21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褚国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朱雯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褚国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鉴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将空缺,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朱雯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待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朱雯婷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调整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朱雯婷女士、黄少明先生、王雅琴女士,其中朱雯婷女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少明先生、朱雯婷女士、王宇超先生,其中黄少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朱雯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雯婷女士,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2月至2012年9月任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9月至今任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截至目前,朱雯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雯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朱雯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