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对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主要用于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森供应链”)为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且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亦需为该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实时价值满足人民币6,000万元的仓储货物作为补充质押。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本次额度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锐显”)及其子公司东莞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锐显”)对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事项自本次额度担保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失效,原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的各方担保义务自动解除。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5169300X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61号1栋1208室
5、负责人:王盛
6、成立日期:2010年03月11日
7、经营范围: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件(不含电子出版物)、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电子产品、数码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财务状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5,251.91万元、负债总额44,187.99万元、净资产71,063.92万元,营业收入124,707.30万元,净利润2,953.1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35,642.63万元、负债总额62,154.29万元、净资产73,488.34万元,营业收入101,052.91万元,净利润2,424.42万元(未经审计)。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锐显之分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被保证人、债务人):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第一条 保证范围: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为:在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范围内,丙方应承担的主协议项下的债务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主协议产生的代理费、杂费、垫付货款、垫付货款服务费、海关代征税款及后续补缴税款、罚金、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协议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间
自主协议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动态质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质人):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乙方(质权人):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条 质押财产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甲方委托深圳市富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申”)和惠州市富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富智”)仓储的总货值为人民币 6000 万元的实时仓储货物,即甲方委托富申和惠州富智仓储的仓储货物实时价值相加的总额,始终需满足人民币 6000万元并以此作为质押财产。如质押财产价值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提货要求、要求甲方清偿债务并行使质押权。如实时仓储货物货值高于6000万元人民币,则质押财产范围也仅限于6000万元货值以内,超出部分货物不属于质押财产。
鉴于富申和惠州富智未参与本协议签署,乙方自行向富申和惠州富智告知本协议内容,并自行协调内部权利冲突,如因富申和惠州富智原因导致乙方质权无法实现,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质押财产的货物价值计算标准为:(1)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价以报关单记载的单价为准。(2)质押财产价值=货物单价×货物数量。
第二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协议项下一切债务,包括履行主协议产生的货款、垫付贷款服务费、违约金、赔偿金、海关代征税款及后续补缴税款、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期限
若甲方已还清主协议所有欠款,不再需要乙方垫资的,双方可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 质权的实现
甲方不履行主协议到期债务,乙方可以与甲方协议以质押财产(即储存在富申和惠州富智的仓储货物)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五、董事会意见
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助于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本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81,000万元,占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万元)的437.53%,截止2026年1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7,839.74万元,占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万元)的115.64%。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7,721.03万元,占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41,368.98万元)的91.18%。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2月5日(星期四)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下午17:00。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2)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1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2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2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曾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对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主要用于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森供应链”)为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且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亦需为该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实时价值满足人民币6,000万元的仓储货物作为补充质押。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本次额度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 2026年1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刊登在2026年1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制订<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披露标准的统一,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刊登在2026年1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2月12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登在2026年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