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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单位: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能源”)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重组前)大幅增加,主要由于电投新能源并表,以及公司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增加,上网电量提升所致。

  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一是重大资产重组置出亏损的轴承业务,同时置入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较强盈利能力的新能源发电业务;二是轴承板块处置老厂区房产及土地确认资产处置利得。

  报告期内扣非后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将新能源板块2025年1-6月净损益及轴承板块老厂区房产土地处置利得列入非经常性损益所导致。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需以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2.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29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3.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将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09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根据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同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100万元至-6,4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40,000万元至44,000万元,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披露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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