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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5年7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结合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9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有18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进行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另有1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至公司首次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经公司核查并经该名激励对象承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等核心要素并不知悉,相关交易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核查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继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陈焕超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全部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振国、刘金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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