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逾期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在开展贸易业务中,与广州华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竑”)以及广东华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嵘”)形成了应收账款,广州华竑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0.9亿元,广东华嵘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合计3亿元,导致公司相应的应收款项已逾期,担保方侨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鑫集团”)亦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债权逾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二、债权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
上述债权发生逾期后,公司积极与债务方及担保方协商还款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各方尚未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针对上述未清偿债权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具体请求包括:
1.请求裁决广州华竑向公司偿还本金人民币0.9亿元及相应逾期违约金,并赔偿公司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及担保费;同时,裁决侨鑫集团对广州华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广州华竑与侨鑫集团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
2.请求裁决广东华嵘向公司偿还本金人民币3亿元及相应逾期违约金,并赔偿公司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及担保费;同时,裁决侨鑫集团对广东华嵘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广东华嵘与侨鑫集团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
此外,公司已同步向仲裁机构提交财产保全申请。2026年1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出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深国仲受935号-1)及(〔2026〕深国仲受936号-1),两案均已经审查通过并立案受理。
三、本次债权到期未获清偿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后续仲裁进展、协商还款等情况,对该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深国仲受935号-1)、《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深国仲受936号-1)。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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