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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4点在公司四楼418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人,实际参会的董事共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该方案以下事项: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和竞价结果,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767.68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7,046.43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1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767.6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59,589.00万元。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的投资金额和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将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12,245.25万元,其中唐山生产建设基地拟投资106,963.49万元,成都数智实施基地拟投资5,281.76万元,该议案亦经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是前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扩大投资。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唐山生产建设基地。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定,公司拟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规定,公司拟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运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对公司董事会进行如下授权: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工作,包括签署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等;

  3、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与之签署相关协议,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4、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股票事宜向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同意等手续;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5、起草、修改、决定签署、补充、递交、呈报、解除、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的协议等法律文件;

  6、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7、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全权负责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接收、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在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若适用)以及在深交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10、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11、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次发行;

  12、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代表公司做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需、恰当和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4、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事务。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5、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于2026年2月27日下午3点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内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079号)。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199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200.0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358.7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841.2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730.00万张,共计募集资金7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039.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86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后业经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银行均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1年11月1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以下简称“内江分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内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410078801300000237)。2021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以下简称“自贡盐都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自贡盐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100201040030382)。2021年11月1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以下简称“自贡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自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50161510809666666)。2021年11月17日,公司与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工业园支行(以下简称“高新工业园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高新工业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0820100000702024)。2021年11月18日,公司与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以下简称“四川银行自贡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四川银行自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220100040728114)。2023年10月10日,公司与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以下简称“四川银行自贡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四川银行自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220100059993749)。2023年10月1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成都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41505175)。2023年10月1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100108208800128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4日,公司与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以下简称“成都蜀汉支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成都蜀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3080078801600000865)。2022年9月13日,公司与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石家庄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石家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6513857)。2024年3月18日,公司与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唐山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10078801300002805)。2024年8月5日,公司与华运智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10010135009800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金额-17,956,213.09元,系以上账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收到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7,956,213.09元。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金额为-14,867,544.43元,系以上账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收到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4,867,544.43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灯城”),实施地点增加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唐山灯城增资10,00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求。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的金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

  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需求,为合理使用公司资金,公司“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投资总额由3.90亿元调整为3.05亿元。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质内容、投入金额及使用方向。

  3)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周期延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募投项目的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及谨慎原则,决定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自贡地区)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4年2月延长至2024年10月,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唐山地区)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4年6月延长至2024年10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4)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募投项目为“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两个实施主体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总投资金额不变,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5)募投项目部分地区实施方式的调整情况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分唐山地区和自贡地区两个基地建设,自贡地区属于公司的总部生产基地,唐山地区拥有明显的区位优势、雄厚的工业基础和良好的企业投资环境,在原材料供应、配套加工和物流便捷方面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公司原计划在唐山地区先行租用厂房,后期根据市场情况和财务情况再购置土地并新建厂房。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用地审批时间、唐山地区和自贡地区的生产功能布局、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同时,公司与厂房出租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唐山地区)由新建厂房改为租赁厂房。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鉴于成都市高新区作为研发办公集中区,研发配套措施更加健全,因此,公司“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贝”),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由于“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因新实施地点办公用地选址、相关部门审批流程、采购及施工招投标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实施进度缓于预期,预计无法按原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4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4月,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3)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成都工贝增资2,11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经综合考虑行业技术发展、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根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00万元调整至2,535.42万元,同步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未取消原募投项目,不影响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以覆盖上述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4)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

  为整合、升级研发资源,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吸引和招聘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变更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位于成都的研发办公场地均为租赁取得且布局较为分散,存在租金上涨、租约不稳定等不确定性因素,在研发协同和人员沟通管理上也有所不便。公司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其实施方式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的保障研发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能更好的适应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公司购置研发办公楼,有助于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管理和沟通效率,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充分满足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未来也可节约公司办公用房租赁费用。本次交易标的定价是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3)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由于受社会经济和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基础建设受到了一定影响,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活动及技术人员培训、调试活动受到制约,导致固定资产及设备交付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工作也相应延期,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滞后。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募投项目高质量推进,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2月延长至2024年3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周期延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募投项目的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及谨慎原则,决定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4年3月延长至2024年10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4)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

  1)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由于受社会经济和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基础建设受到了一定影响,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活动及技术人员培训、调试活动受到制约,导致固定资产及设备交付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工作也相应延期,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滞后。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募投项目高质量推进,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9月延长至2024年4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周期延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募投项目的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及谨慎原则,决定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4年4月延长至2024年10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

  1)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鉴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明显的地域优势、雄厚的工业基础和不断创新改良的制度政策给企业带来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机遇,公司可充分运用该地区在原材料供应、配套加工设施和港口物流运输、现代化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公司的采购和运输成本,进一步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目标。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唐山设立全资子公司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并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装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自贡市高新区变更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2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总额调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在手订单及海外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调整“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不同实施主体的投资金额,同时调整该项目的投资总额。

  ①调整不同实施主体的投资金额

  “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原分为“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唐山生产建设基地)”(以下简称“唐山生产基地”)和“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成都数智实施基地)”(以下简称“成都数智基地”),实施主体分别为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和华运智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前,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为48,349.5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1,760.51万元;成都数智基地投资总额为11,239.4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1,239.49万元。公司根据成都数智基地的建设开展情况,拟将成都数智基地的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调整为5,281.76万元,差额5,957.73万元拟调整至唐山生产基地用于工程施工建设或设备购置。此次调整后,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变更为54,307.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变更为47,718.24万元。

  ②追加“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

  近年来,公司收入不断增长、海外市场逐步扩大,原有产能规划和生产厂区建设布局已不能满足公司排产计划和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拟将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由54,307.24万元增加至106,963.49万元(包括成都数智基地调整的5,957.7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7,718.24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上述调整后,“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112,245.25万元,其中: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为106,963.49万元,成都数智基地投资总额为5,281.76万元。调整后,“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投资总额和投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的投资金额和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加快推进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的产业化进程。公司“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运智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智远”),实施地点增加成都市高新区。公司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以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向华运智远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募集资金。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该项目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8.82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 “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上述项目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1,570.59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866.1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469.65万元。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89.53万元。上述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246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议案》,鉴于“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实施地点整体迁移至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就前期在自贡实际已投入“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1,581.00万元,同意公司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入当年度的市场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后,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将置换后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储于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是根据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保证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置换事项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2、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万元,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换金额)共计32,520.37万元,累计使用补充流动资金12,716.66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795.62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930.17万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469.65万元。期末可用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91%,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72,039.70万元,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换金额)共计38,414.97万元,累计使用补充流动资金19,131.07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486.75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5,980.42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分别作为公司研发能力、信息化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可增强公司的综合研发及信息化实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外,其余项目均尚在建设中,尚未实现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情况。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无法测算累计收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930.1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69.6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唐山生产建设基地)投资总额为106,963.4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7,718.24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980.42万元,其中0.00万元暂用于开展现金管理。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5年实际效益计算使用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注2: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在原有产线及工艺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无法单独测算产能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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