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斯达”)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葛水福先生、葛浩俊先生及葛浩华先生的通知,鉴于三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实际控制人葛水福先生、葛浩俊先生及葛浩华先生于2026年1月29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葛水福先生、葛浩俊先生及葛浩华先生于2020年12月31日,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以孰晚为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3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原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于2026年1月29日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水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葛浩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葛浩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7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2%的股份,系由葛浩俊(持股53%)与葛浩华(持股47%)控制;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45,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葛浩俊为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27.35%的份额。葛水福先生与葛浩俊先生、葛浩华先生系父子关系,葛浩俊先生与葛浩华先生系兄弟关系,葛水福先生、葛浩俊先生与葛浩华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合计68.7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葛水福先生、葛浩俊先生及葛浩华先生于2026年1月29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1、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采取一致行动,并承诺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

  2、各方同意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各方及其控制的企业向福斯达董事会/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

  3、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拟向福斯达董事会/股东会提出提案之前,或在董事会/股东会对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之前,各方将对相关提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行使提案权或表决权。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无法对前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对向董事会提案或在董事会上行使何种表决权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担任董事的一致行动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一人一票制内部表决)确定最终一致意见;

  (2)对向股东会提案或在股东会上行使何种表决权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全体一致行动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一人一票制内部表决)确定最终一致意见。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论各方所持福斯达的股份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本协议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且任意一方应以其持有的福斯达全部股份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责任/义务。如果本协议的任意一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福斯达的股份,则本协议对该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对其他方继续有效。

  5、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6-002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000.00万元到5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5,883.70万元到23,883.70万元,同比增加60.82%到91.45%。

  ●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100.00万元到48,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6,715.03万元到24,715.03万元,同比增加71.48%到105.6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000.00万元到5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5,883.70万元到23,883.70万元,同比增加60.82%到91.45%。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100.00万元到48,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6,715.03万元到24,715.03万元,同比增加71.48%到105.69%。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9,302.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116.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384.97万元。

  (二)每股收益:1.63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年产10套大型模块化深冷化工装备绿色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投产后,报告期内产能持续优化提升,大型装备交付能力得到充分保障。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国内外项目稳步推进,尤其是海外项目推进顺利,随着订单实现交付,公司营业收入稳健增长。同时海外项目交付占比提高,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净利润实现较快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整体回款情况向好,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下降。

  (三)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较多,公司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相应增加净利润。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