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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目适用范围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手机流量服务、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的业务活动适用的税目由增值电信服务调整为基础电信服务,对应增值税税率由6%调整至9%。

  此次税目适用范围调整,将对本公司收入及利润产生影响。本公司将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主责主业,聚焦“连接”“算力”“服务”“安全”核心赛道,全力打造差异化优势,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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