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发布公告: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盛和”)与格陵兰矿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陵兰公司”)签署《格陵兰矿物能源有限公司和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约定乐山盛和认购格陵兰公司增发的1.25亿股普通股,每股0.037澳元,总计认购价款462.5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358.75万元人民币,认购价款在交割日全额一次性支付。增发完成后乐山盛和拥有格陵兰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2.5%,并获得一名非执行董事席位。协议约定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且公司享有持有股份的反稀释权利(Top-Up Right)(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63号)。2016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进展公告:该事项已获得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批准;2016年12月2日公司发布公告:该事项已获得格陵兰公司特别股东大会的批准;2016年12月13日公司发布公告:该事项已完成。
自上述投资达成至今,格陵兰公司先后进行了多轮股份增发并完成了公司更名(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为Energy Transition Minerals Ltd,以下简称“ETM公司”)。2024年1月,公司通过行使反稀释权利认购ETM公司发行普通股股份436.7276万股,截止目前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1.29亿股ETM公司普通股股份,持股比例约为6.5%。
近日,ETM公司发布公告单方面宣布其与公司于2016年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已实质终止,认为公司享有的“增持权”已失效,并计划向澳交所申请正式确认该战略关系终止及增持权失效。
公司对ETM的上述观点不予认可。下一步,公司将积极与ETM公司保持沟通交流,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初步评估,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公司对ETM公司累计投资金额2,434.57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ETM公司的投资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ETM公司股权较初始投资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增值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额折算人民币约为1,722万元。另一方面,截至目前ETM公司所属科瓦内湾(Kvanefijeld)稀土项目尚未取得采矿权证,该公司尚未从事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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