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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34版)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下转D36版)

  (上接D34版)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范围的确认原则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截至2025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对外投资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

  (三)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2024年12月底,为持续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规模、进一步夯实固废板块布局,公司完成了对海天绿能30%股权的收购。在2025年4月初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一步取得了海天绿能剩余70%股权,并已完成相关产权交易合同的签署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处置子公司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新设的一级子公司

  2022 年,公司新设子公司沣霏贸易和毅澄贸易。2023年,公司新设子公司宜宾高新、雁达环保、旻择贸易及瀚务贸易。2024年,公司新设子公司分质供水、贝普乐咨询。

  (2)注销的一级子公司

  无

  (3)不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收购

  公司对以下单位进行收购时,被收购单位并不构成业务,因此不作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节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根据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当期期末账面余额+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上期期末账面余额);2025年1-6月对应指标已做年化处理;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存货当期期末账面余额+存货上期期末账面余额);2025年1-6月对应指标已做年化处理;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要求编制了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5 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年度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年度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3、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于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16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依据前述会计政策变更调整2022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1)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2)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4、2022 年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相关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未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调整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2-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2025年1-6月,公司对国补电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分别为582,075.13万元、624,418.93万元、661,242.48万元和801,805.22万元,呈增长趋势。2025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金额增长较多,主要系在2025年上半年完成对贺利氏光伏事业部和海天绿能的收购所致。

  从公司资产结构来看,呈现非流动资产比例较高的特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31%、75.11%、72.67%和71.84%,公司从事环保公共事业经营,所需的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大,从而形成了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及经营情况。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持有待售资产、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等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59,676.71万元、64,115.72万元、60,363.04万元和57,026.6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28%、41.26%、33.40%和25.26%。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健的资金管理策略,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现金流,以满足股东回报和资本支出需求,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贷款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0,000.00万元,全部为银行理财产品。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6月末,公司未持有银行理财产品等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以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以及应收款项融资的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713.26 万元和8,718.7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0.95%和3.86%。公司应收票据以及应收款项融资以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为主,回款风险较低,2025年6月末,其金额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25年3月底收购贺利氏银浆事业部,光伏导电浆料行业普遍采用票据结算,进而导致期末票据规模增加。

  (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分别为 54,701.97万元、 74,683.46万元、 99,341.96 万元和 122,914.4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67%、48.06%、54.96%和54.44%,其中以应收账款为主,合同资产为工程业务按照投入法确认的未结算款项,整体金额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业务类别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应收各地方政府的污水处理费、户表安装费、项目总承包商的工程款以及新能源材料板块的应收款项构成。

  2025年6月末,公司剔除因并表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新增的应收账款后,应收账款余额变动较小。2022-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增幅较大,主要由污水处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增长所致。

  2022-2024年,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应收账款、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原因为:① 随着污水处理量提升,与当期污水处理相关的收入增加;②政府在调价周期内,调升往期污水处理单价,一次性确认收入和应收款项,相关款项有一定的收回周期,导致应收账款增加较多;③ 受地方财政紧张因素的影响,相关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有所降低。

  综上,受各期污水处理业务规模提升、一次性调价确认应收账款以及政府回款速度降低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加,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应收账款账龄来看,公司绝大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集中在2年以内。同时,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状况、应收账款收款情况等具体因素,制定了合理、审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时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5)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包括预付材料设备款、动力费、工程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分别为1,068.06万元、2,147.68万元、941.68万元和2,902.0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7%、1.38%、0.52%和1.29%。

  报告期内,预付款项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各期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99.94%、99.24%、97.58%和98.6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中不存在已发生成本费用但未及时结转的情况。

  2023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较高,主要原因系2023年12月子公司锦悦泰、海天科创、龙元建设分别与华西宜宾签订分期销售合同,预付的材料设备款较大所致。2025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25年3月底收购贺利氏银浆事业部,该板块为购买银粉等原材料的预付款金额较大所致。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606.69 万元、 2,570.99万元、 2,330.25万元和 3,681.7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7%、1.65%、1.29%和1.63%。2025年6月末,应收股利446.43万元系应收参股公司康恒环境分配的股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按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外部借款、代收代付款构成。

  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较大,主要系支付了收购宜春水务51%股权的500万元意向保证金,以及转让豫源清污水100%股权后尚未收到的剩余股权转让款。

  从款项性质来看,2024年末公司应收押金、保证金的金额较高,主要系缴纳新疆若羌县白山头铜多金属矿探矿权保证金1,500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成功取得该探矿权,并于2025年2月收回该保证金;2025年6月末,投资回收款主要系子公司海天绿能与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前终止《阆中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而尚未收回的投资款1,894.90万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8月全额收回。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续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08.22万元、5,305.09万元、2,899.18万元和9,840.9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2%、3.41%、1.60%和4.36%,占比较低。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自来水、污水处理、光伏导电浆料等业务相关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户表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工程施工投入以及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系光伏导电浆料业务生产的相关产品。

  2023年末,公司存货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锦悦泰、海天科创、龙元建设分别与华西宜宾签订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合同,公司投入设备、工程施工等,该项目以时点法确认收入,在2023年末未完成验收,期末该项目合同履约成本金额为1,102.74万元,金额较大。202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前期2022年以及2023年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① 华西宜宾污水处理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于2024年验收,相关存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②资阳自来水户表旧改安装项目于2024年验收,相关存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受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的影响,公司户表安装业务量有所下降。

  2025年6月末,公司存货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25年3月底收购贺利氏银浆事业部,该板块根据生产需要、库存情况等合理确定库存规模,导致相关的原材料、发出商品、半成品金额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对于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的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已合理、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8)持有待售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待售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期末,公司持有待售资产系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权项目。2024年12月,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向公司下达关于《解除<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权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撤回特许经营权决定》,收回天府海天特许经营权,并依法给予补偿。截至2025年6月30日,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厂(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6,789.27万元,将其划入持有待售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有关政府部门正在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评估、移交、接管等工作,并协商补偿方案。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54.09万元,60.72万元、735.38万元以及2,924.4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04%、0.04%、0.41%和1.30%,金额较小,占比较低。公司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和1年内到期的分期收款构成。2024年末以及2025年6月末,公司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增加较大,主要原因系2023年12月子公司锦悦泰、海天科创、龙元建设分别与华西宜宾签订分期销售合同,相关项目于2024年完工验收,形成较大金额的长期应收款并将1年内到期的金额重分类至本科目所致。

  (10)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5,605.53 万元、6,520.88万元、5,684.17万元和10,976.4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7%、4.20%、3.14%和4.86%。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抵扣税金、合并范围内交易暂估税差以及预交所得税。2025年末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2024年增加5,292.23万元,主要原因系2025年上半年完成对海天绿能的股权收购,达州固废处理项目留抵增值税较大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其合计金额占各期的比重分别为96.85%、96.86%、95.34%和94.88%。

  (1)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续)

  

  报告期各期,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分别为704.81万元、644.09万元、1,982.69万元、19,267.5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16%、0.14%、0.41%和3.34%。

  2024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增加较大,主要原因系2023年12月子公司锦悦泰、海天科创、龙元建设分别与华西宜宾签订《宜宾市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合同》以及《高捷园项目-工艺、电气、管道专业分包合同》等分期销售合同,并于2024年实现设备安装完工验收所致。

  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增加较大,主要系本期并购海天绿能, 将其长期应收款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024年11月,海天绿能根据地方城市规划与当地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将应收的拆迁款在长期应收款列示。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9,796.64万元、15,690.67万元、27,828.31万元和16,376.4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6%、3.35%、5.79%和2.84%,占比较小。公司对海天世浦泰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报告期末公司未对其实缴出资,公司将应承担的亏损计入其他应付款。

  2024年至2025年6月末,公司分步完成海天绿能(原名: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2024年12月底,公司完成了对其30%股权的收购,并在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2025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取得其剩余70%股权,海天绿能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均为24,997.7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3%、5.33%、5.20%和4.34%,占比较小。

  2021年11月,公司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增资认购协议》,支付19,997.72万元,增资后持有康恒环境1.22%的股份。2022年6月2日,公司与兴储世纪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支付5,000万元,增资后持有兴储世纪1.59%的股份。公司将该项两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被投资单位的账面金额未发生变动,主要系基于其对被投资单位情况的了解,上述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相较于投资成本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9,587.92万元、78,411.15万元、78,192.86万元和136,375.1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92%、16.72%、16.27%和23.67%。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及沟槽、机器设备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比超过固定资产金额的95%。

  2025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24年末增长74.41%,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25年上半年收购贺利氏银浆事业部和海天绿能所致。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设置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2,794.56万元、2,163.26万元、1,352.29万元和2,096.4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63%、0.46%、0.28%和0.36%,金额较小,占比较低。

  最近一期,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由自来水管网工程和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构成,项目建设进度正常,不存在减值迹象。相关资产转固后,预计对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6)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5,117.31万元、334,546.56万元、325,129.14万元和349,545.1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69%、71.33%、67.66%和60.68%。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特许经营权相关的无形资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公司根据PPP合同的约定和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判断,将取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费用和以TOT、BOT、ROT方式取得、修建的资产确认为与特许经营权相关的无形资产。

  2024年末,公司特许经营权较2023年末有所降低,主要原因系2024年12月,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向公司下达关于《解除<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权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撤回特许经营权决定》,公司将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厂(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6,733.73万元划入持有待售资产。2025年1-6月,公司通过收购海天绿能剩余股权,实现对其并表后,导致公司特许经营权较2024年末有所增加。

  公司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与实际情况相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已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40,397.68万元、348,354.10万元、363,178.91万元和496,546.40万元,最近一期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为收购贺利氏银浆事业部和海天绿能,借入并购贷款,进而导致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有所增加所致。

  1、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其合计金额占各期的比重分别为95.54%、95.33%、92.65%和96.2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156.97万元、46,795.22万元、50,933.59万元和89,905.0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35%、28.66%、30.07%和45.34%。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短期借款规模也相应增加。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在并购海天绿能及贺利氏银浆事业部的过程中新增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8,457.10万元、61,369.94万元、47,890.97万元和43,009.3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5.89%、37.59%、28.28%和21.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按照款项性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规模整体呈降低的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新承接的特许经营权建设项目较少,随着公司逐步支付前期的工程款项,进而导致工程款降低所致。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13,758.99万元、12,211.26万元、12,748.29万元和9,183.9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45%、7.48%、7.53%和4.63%,整体呈降低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按照款项性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主要由供水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相关的款项构成。报告期内,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低迷,新开工建设的户表业务量降低,公司预收的与户表业务相关的款项有所降低,进而导致合同负债金额降低。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科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2,620.57万元、14,629.48万元、12,800.74万元和15,901.7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75%、8.96%、7.56%和8.02%,占比较为稳定。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股利系子公司简阳海天尚未向少数股东支付的股利,该款项已于2025年8月完成支付。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款、销售保证金、押金、往来款、运费、促销费等构成,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整体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应付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款增加。截至2025年6月末,该款项由合营子公司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以及控股子公司江油海天应付参股股东江油鸿飞的款项构成。江油鸿飞系江油海天的参股方,根据投资协议,两方需按照持股比例对江油海天提供财务支持,截至2025年6月末,江油鸿飞支持金额为1,032.42万元;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合营公司,该公司根据其资金情况向股东方提供往来款项,截至2025年6月末金额为9,054.75万元。

  2022年11月,公司子公司中海康和康恒环境与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实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中科实业转让持有汾阳渊昌80%股权及截至2022年7月27日(不含)的债权。其中,中海康受让汾阳渊昌64%股权及对应的80%债权,康恒环境受让汾阳渊昌16%股权及对应的20%债权。公司应付子公司汾阳渊昌少数股东康恒环境往来款,系康恒环境承接中科实业对汾阳渊昌的债权金额。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2023年末降低,主要原因系2024年公司向康恒环境支付上述款项所致。

  应付TOT特许经营权转让款,性质为江油海天对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江油市八座乡镇污水处理厂TOT项目应付特许经营权转让款。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37,644.00万元、20,646.04万元、32,531.02万元和32,742.7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11%、12.64%、19.21%和16.51%。

  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16,997.96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降低所致。按照公司的历史融资情况,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少。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组成,其合计金额占各期非流动负债的比重超过95%。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借款分别为153,850.05万元、158,458.19万元、169,791.91万元和236,634.0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6.68%、85.62%、87.60%和79.33%。

  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系上半年完成对海天绿能的收购,因并表其财务数据导致长期借款增加50,269.12万元所致。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124.66万元、62.74万元、0万元和30,820.10万元,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较高,主要系本期基于流动性、资金成本的综合考虑,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的借款。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16,329.19万元、19,184.53万元、17,127.25万元和17,875.6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20%、10.37%、8.84%和5.99%。

  从构成情况来看,公司预计负债主要由污水处理设施、自来水生产设施更新支出构成。污水处理设施、自来水生产设施更新支出,系BOT、TOT项目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对于为使有关基础设施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后续将发生的大修更新改造支出。报告期内,随着新增BOT、TOT项目数量的放缓,相关金额较为稳定。

  (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1,344.57万元、1,250.70万元、1,334.68万元和6,315.9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6%、0.68%、0.69%和2.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从构成情况来看,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由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和租赁准则差异构成。2025年6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增加,主要原因系2025年上半年完成对贺利氏银浆事业部以及海天绿能收购,相关资产的评估增值金额较大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5、0.95、1.07和1.14,速动比率分别为0.82、0.92、1.05和1.09。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稳定增加的趋势,主要原因系受报告期污水处理单价调增因素的影响,与调价相关应收账款回款有一定周期,导致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加,而相关的应付账款并未大幅增加。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8.48%、55.79%、54.92%和61.93%。2022-2024年,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稳健,报告期内未曾出现违约或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情况,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整体保持稳定。

  2025年1-6月,公司因完成对海天绿能和贺利氏银浆事业部的的收购,因收购对价支付和并表导致负债增加较多,进而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

  (3)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33、3.92、4.88和2.21,最近三年,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持续提升。2025年1-6月,受新能源材料板块亏损、为进行并购业务中介费用提升以及并购贷款利息支出增加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利息保证倍数有所降低。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在2025年3月底完成对贺利氏银浆事业部的收购。目前,公司主要包含两类业务:以供水、污水处理为主的环保业务;以出售光伏导电浆料为主的新能源材料业务。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并表贺利氏银浆事业部,资产、负债科目仅包含2025年6月末一期的数据,无法进行趋势性分析,因此在做偿债能力同行业对比分析时,不与光伏导电浆料相关公司对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处于可比上市公司数据范围内,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最近一期,公司完成对海天绿能和贺利氏银浆事业部的收购,因收购对价支付和并表导致负债增加较多,进而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运营能力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当期期末账面价值+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上期期末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存货当期期末账面价值+存货上期期末账面价值);2025年1-6月,运营能力指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19、1.74、1.51和1.57,整体呈降低的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污水处理业务单价有所提升,公司一次性确认提价对应的应收账款较多,且该类应收账款回款有一定的周期,进而导致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提升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5.36、14.87、18.90和20.72,总体呈增长的趋势,主要原因随着报告期内户表业务量的降低,各期末合同履约成本呈降低的趋势,存货规模相应降低所致。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在2025年3月底完成对贺利氏银浆事业部的收购。目前,公司主要包含两类业务:以供水、污水处理等业务为主;以出售光伏导电浆料为主的新能源材料业务。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并表贺利氏银浆事业部,本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仅包含光伏导电浆料业务4-6月的金额,占比较小,因此营运能力分析时不与光伏导电浆料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结构存在不同程度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工程施工业务占业务的比重较低,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生产经营过程中无需保存大额的存货。

  总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营运能力良好。

  (五)公司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提出的关于财务性投资的如下适用意见:“(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系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的相关税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岔湖海天系公司的合营供水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来水销售以及相关业务;中交建设主营业务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及市政工程建设;康恒环境主营业务为城市固废治理、静脉产业园建设及垃圾焚烧发电;海天世浦泰系合营的膜技术水处理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运营膜技术水处理项目,公司未对其实缴出资,目前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上述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兴储世纪主营业务为提供储能解决方案,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59%,持股比例较小,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较弱,投资该公司后,公司未继续向相关领域投入,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符,公司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收购款,系公司拟收购一家建设公司而支付的收购意向金,目前该收购计划已终止,公司已于2025年7月收回该款项。拟收购单位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工程、设备款等、应收一年以上工程质保金,系公司业务开展中形成的经营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探矿权系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通过竞拍取得,取得探矿权后,公司已开展勘探工作。公司取得探矿权系在供水、污水处理业务等主营业务拓展增速放缓,公司确立适当多元化发展战略背景下,探索多元化经营的一个资源型业务布局,是公司落实多元化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有利于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且该探矿权主要对应铜矿资源,位于新能源材料业务上游,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系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综上,仅公司对兴储世纪的股权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占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为1.78%,低于30%,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按产品或服务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8,729.35万元、127,669.50万元、151,860.99万元和99,831.87万元,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33%、98.95%、98.78%和98.99%,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响应国家“双碳”目标,重点布局“环保”与“新能源材料”两大领域:一方面,上市公司持续巩固与做强原有以供水、污水处理为核心的环保业务,并依托丰富的环保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助力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的固废处理等其他环保业务发展;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收购贺利氏银浆事业部,布局新能源材料业务,拓展公司业务类型,并通过推动光伏产业链关键材料的技术创新进一步减少碳排放,构建新的业绩增长点。

  

  (下转D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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