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股东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公司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博望”)、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博展”)计划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合计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624,275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159,462,046股11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0,302,593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840,547股。文中其他地方有关总股本的表述皆为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数据。(不含公司回购专户股份)的0.39%(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横琴博望、横琴博展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决定提前终止,现公司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横琴博展、横琴博望所持有股份皆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横琴博展、横琴博望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横琴博展、横琴博望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1、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4)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
(5)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横琴博展、横琴博望本次减持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横琴博展、横琴博望与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博航”)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成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横琴博展、横琴博望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公司股份与2025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公司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横琴博展、横琴博望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完成后,横琴博展、横琴博望与一致行动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成君先生、横琴博航合计仍持有43.33%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横琴博展、横琴博望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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