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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676,917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0,563,083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解海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于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徐友志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彦宇、张孟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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