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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2月4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一、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2025-008公告)。

  截至本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之前,公司实际使用了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二、 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期限,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782,2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94%;通过“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8,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29%。上述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国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816,846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0%。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605,615股)。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211,231股)。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资公司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此外,国资公司通过“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8,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29%。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国资公司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3)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国资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500,000股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资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减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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