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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3证券简称:希荻微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一、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使用或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对应账户。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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