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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特定股东及公司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6-007

  

  特定股东周武先生以及公司副总经理李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985,318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55%)的特定股东周武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85,318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55%)。

  持有本公司股份846,44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08%)的股东、公司副总经理李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1,6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0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接到公司特定股东周武先生以及公司高管李宏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释:周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周文先生之弟,双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系周武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作出的自主决策,该减持行为与公司控股股东无任何关联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公司转增股份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9日—2026年6月8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周武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985,318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55%)。李宏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1,6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02%)。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周武先生及李宏先生均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周武先生及李宏先生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周武先生及李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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