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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公司可为子公司浙江今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泰零部件”)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今泰零部件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了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今泰零部件提供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平安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杭义三部额保字2026107第001-1号),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 保证期间

  (1)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 为免疑义,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甲方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的,甲方对外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类协议的,则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3) 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证人。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138,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50.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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