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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9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你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2738093

  联系邮箱:ysl@zxchemgroup.com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马明宽、宋宛嵘

  联系部门:股本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9026626

  联系邮箱:dz-002915@zdzq.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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