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港瑞骋贸易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台州路桥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瑞骋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美元授信担保,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与银行签署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具体的业务手续,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

  3、债务人:香港瑞骋贸易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如下:

  为确保乙方与香港瑞骋贸易有限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公司为香港瑞骋贸易有限公司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债权本金最高额限度: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保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香港瑞骋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决定的,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了保证被担保对象资金周转,保证其正常生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825万元人民币,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