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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情况概述

  2025年4月10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的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将大横琴集团成建制无偿划转至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光集团”)。2025年9月3日,公司收到珠光集团出具的《收购报告书摘要》,珠海市国资委、珠光集团及大横琴集团已于2025年9月1日共同签署了《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21%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珠海市国资委将持有的大横琴集团90.21%股权无偿划转至珠光集团。202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珠光集团出具的《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横琴集团通知,上述相关权益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大横琴集团已取得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6年1月28日,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本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00万元~6,3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00万元~-2,900万元,营业收入为72,000万元~89,000万元。预计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100万元~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2025年度财务数据需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风险警示的撤销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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