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129,442股公司股份以及将由公司回购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1,829,868股公司股份,合计1,959,31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5,835,535股减少为263,876,225股,注册资本将由265,835,535元减少为263,876,22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香积路55号
2、申报时间:2026年2月10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7:3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号码:0575-88751963
5、电子邮箱:dsh@zhende.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1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香积路55号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鲁建国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其中董事徐大生、李婕、独立董事李生校因公未能列席本次会议,董事沈振东及独立董事倪崖、朱茶芬以视频会议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季宝海列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1-5项议案。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4和5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婕、王帅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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