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9日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设计合理,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0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 6个月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获授股份或发生其他可能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0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注: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 31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亿元和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15元/股测算,拟回购数量为47.6191万股~63.4920万股。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2、上表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3、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6年2月9日数据。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46,075.30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98,882.2083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5.7791%、6.6916%。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上述主体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迈瑞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5,53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迈瑞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64,73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成正辉先生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20,27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3、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韩永贵先生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4,57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4、 公司董事赵宇翔于2025年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895股。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宇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交易行为发生在其任职公司董事职务前。
上述交易与本次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依法将未转让股份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全体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获授股份或发生其他可能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而予以注销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5008531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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