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9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2月0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68名,代表股份数量268,480,2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70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量241,279,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71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365名,代表股份数量27,200,8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95%。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367名,代表股份数量27,295,8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8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卞平官先生、郭锐先生、李刚先生、陈腊春先生、陈历先生、王凤琴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和结果如下:
1.01 关于选举卞平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70,831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86,387股。
1.02 关于选举郭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92,852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08,408股。
1.03 关于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97,843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13,399股。
1.04 关于选举陈腊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92,852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08,408股。
1.05 关于选举陈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92,841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08,397股。
1.06 关于选举王凤琴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93,751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09,307股。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卞平官先生、郭锐先生、李刚先生、陈腊春先生、陈历先生、王凤琴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春美女士、袁军先生、彭学龙先生、成慧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和结果如下:
2.01 关于选举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302,141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17,697股。
2.02 关于选举袁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47,818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63,374股。
2.03 关于选举彭学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73,837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89,393股。
2.04 关于选举成慧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78,531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94,087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郑春美女士、袁军先生、彭学龙先生、成慧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4,746,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92%;反对7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0%;弃权3,022,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61,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206%;反对7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0%;弃权3,022,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2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0,796,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82%;反对4,668,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0%;弃权3,014,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1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512%;反对4,668,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42%;弃权3,014,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4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4,766,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69%;反对6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0%;弃权3,023,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2,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82,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957%;反对6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82%;弃权3,023,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2,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6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241,184,444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23,566,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60%;反对7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3%;弃权3,017,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2,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66,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60%;反对7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3%;弃权3,017,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2,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杨晟律师、宋雯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及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37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63,700股,注册资本亦相应减少663,700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6年1月24日《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2月10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电话: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月29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他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 非独立董事:卞平官先生(董事长)、郭锐先生、李刚先生、陈腊春先生、陈历先生、王凤琴女士、虞云峰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 独立董事:郑春美女士(会计专业人士)、袁军先生、彭学龙先生、成慧女士。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简称“湖北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均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第十一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及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符合相关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简历见附件)
总经理:郭锐;
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宏光;
副总经理:陈历、王华、刘光喜、熊霖霏;
总工程师:黄志亮;
董事会秘书:王凤琴;
总经理助理:熊俊。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向湖北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均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原非独立董事揭江纯、黄志亮,原独立董事杨继林、李齐放、付鸣、刘信光、赵阳、李强任期届满离任;公司原副总经理熊业晶、郑春来、王猛、总工程师朱月、财务总监廖辞云、安全总监卢梦成任期届满离任。公司原独立董事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原非独立董事和原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揭江纯、黄志亮、熊业晶、朱月、郑春来、王猛、廖辞云、卢梦成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赵阳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其他离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前述人员将在离任后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9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郭锐:男,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农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郭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锐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郭锐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刘宏光: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银行会计专业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长特别助理,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宏光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宏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宏光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陈历: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硕士。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陈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历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历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黄志亮:男,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部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规划发展部部长,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指挥部指挥长,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办负责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产业研究院院长,兼任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黄志亮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志亮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志亮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王华: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民族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华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刘光喜: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化工学院化工工艺专业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光喜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光喜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光喜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熊霖霏:男,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细化工销售产品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熊霖霏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霖霏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熊霖霏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王凤琴:女,1979年11月出生,民革党员,德国斯图加特公立大学企业管理学、国民经济学、语言学专业硕士。2011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政协宜昌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民革宜昌市委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委,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湖北留学人员联合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王凤琴女士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凤琴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凤琴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熊俊:男,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熊俊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俊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熊俊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2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通知于2026年2月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为保证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衔接和连贯,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位,实际出席董事11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推举卞平官先生负责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卞平官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郭锐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刘宏光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陈历先生、王华先生、刘光喜先生、熊霖霏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黄志亮先生为总工程师,聘任王凤琴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熊俊先生为总经理助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龚光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玉涵女士(简历见附件)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二、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9日
附件:简历
龚光梅:女,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三峡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具备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职称。曾任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部长。
龚光梅女士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光梅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龚光梅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李玉涵:女,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经济学辅修专业,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中心主任、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长。现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玉涵女士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玉涵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玉涵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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