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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持股5%以上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持有本公司股份40,447,8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07%)的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17,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34,7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52,1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股东中联重科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43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7%。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40,447,876股减少至39,016,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6.07%减少至15.50%。

  近日,公司收到中联重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联重科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联重科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股东中联重科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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