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CUI SHAN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2、3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1、2、3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远迪、吴唯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2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1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核查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如下:
自查期间,4名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3名核查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前,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进行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另外1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经公司与这名核查对象暨激励对象确认,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其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其买入公司股票时仅知悉本次激励事项,并未获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核心要素信息,上述交易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的操作,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激励计划任何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任何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但为确保公司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资格。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1名核查对象暨激励对象在知悉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其他3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证券市场、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1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取得任职培训证明
并正式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振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正式生效前,由董事会指定董事长、总裁CUI SHAN公司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近日,杨振华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6年第1期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杨振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为无异议通过。杨振华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总裁CUI SHAN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杨振华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667525
传真:0571-81118603
电子邮箱:ir@supco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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