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公告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9名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记录,结合本激励计划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进行审核,并经上述核查对象出具书面说明及承诺,确认上述核查对象交易公司股票情形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日期前,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因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
除以上人员之外,其他核查对象不存在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采取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所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路2696号龙华万科T4办公楼2F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朱世会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会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3、4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先导汇芯(上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已对议案1、议案8回避表决;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已对议案2、3、4回避表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其关联方已对议案5、6、7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吕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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