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公示情况
1、 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9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栏粘贴公示。
4、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职务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5、 公示结果:截至2026年2月9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 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三、 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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