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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股东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炜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311,1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04%)。炜仕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55,858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今日收到炜仕投资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总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42,612,558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炜仕投资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55,8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00%(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2026年3月13日起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区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炜仕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炜仕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全部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炜仕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不存在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情形。

  (五)在减持股份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督促炜仕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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