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强先生的书面辞任函。李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等职务,辞任后李强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注: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刊登的《新华文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强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地监管规则以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强先生的辞任自辞任函送达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李强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亦无与辞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
李强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对李强先生在任职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03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在成都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昆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李昆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新华文轩关于聘任总经理、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昆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昆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若获选举,建议任期自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新华文轩关于聘任总经理、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本公司的相关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议在四川成都召开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新华文轩关于选举李昆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将另行披露《新华文轩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新华文轩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04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昆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李昆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中披露的内容外,李昆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地监管规则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昆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李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中披露的内容外,李昆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选举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附件:
李昆先生简历
李昆先生,1971年7月生,现任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22年12月在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工作,历任集团财务部综合管理科科长、事业发展部副主任、四川欣闻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部主任、消费质量报社长、社委会主任,集团办(党委办、保卫部)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曾挂任华西都市报副总经理、华西都市报社委会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起担任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5年3月兼任本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至今在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李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亦为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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