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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文章先生、常振先生、张敬军先生、刘京领先生、刘子成先生、曹广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于2025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文章先生、常振先生、张敬军先生、刘京领先生、刘子成先生、曹广远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5%,总股本以公司当前股本2,249,004,399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5,420,360股后的2,233,584,039股为计算依据,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张敬军先生于2026年12月22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神火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神火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张文章先生、常振先生、张敬军先生、刘京领先生、刘子成先生、曹广远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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